以“绣花精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关于优化和完善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建议
区政协古保委城建二组
城市是个复杂系统,尤其是对超大城市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是世界级难题。2017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 的总要求,为城市管理指明了新方向。而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无法一劳永逸,“绣花”成为当前共识。如何以最精细的态度来面对城市治理,“用‘绣花’精神建‘净美’姑苏”,助推古城“颜值”提升。为此,2018年初,我们城建二组围绕《优化和完善城市综合行政执法》这一课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我们感到,目前有三个方面的矛盾制约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是:
第一,综合执法缺乏法律依据,存在执法风险。综合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内容不统一,没有从法律上赋予相应职能。
第二,执法机制不畅,多头指挥无所适从。执法权相对集中后,权责厘清的边界还要在实践中不断磨合,目前只是形式上的“联合执法”,日常仍以条线间联动联勤为主;同时,综合执法机关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责还不够清晰, 职能还有交叉,在综合执法实践中,经常多头指挥。
第三,执法队伍待遇不高,内部差别较大,影响队伍建设。执法人员来自不同领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编制身份多元,既有公务员、参公人员,又有公益性岗位等;薪酬待遇方面还存在区条线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市下放的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的差距,综合执法人员交流和职务晋升渠道比较有限。
城市治理的每一个方面、每一块短板都可以也应该循着“绣花”的思路去改变。为推动“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真正让“绣花”精神在城市管理中落地生根,加快优化和完善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我们建议:
首先,管理城市要如绣花,针脚应越密越精细。要进一步厘清职责范围,明确部门与属地分工,依托区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对接市级部门权力下放事项,推动对410项集中处罚权的梳理完善,加快厘清市和区、区和街道综合执法管理职责,框定城市综合执法主体、执法范围、执法程序等。可借鉴浙江宁波鄞州等地做法,进一步对处罚权流程进行分解,发挥网格人员下沉优势,负责日常巡查、及时上报和临时处置,做到“综合巡查”;执法大队借助片区(新城)平台,统筹各方力量,行使“综合执法”;区综合执法局实施综合监管施策,负责“综合监管”。
其次,规范“城管人”身份,健全机制激励“绣花工”。作为城市的“大管家”“绣花工”,要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核定统一执法人员的编制身份,在同一身份内逐步拉平工资和福利待遇。积极推动综合执法队伍绩效考核、督查和问责等制度落实,将个人收入与责任制挂钩。探索参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对综合执法人员进行管理,打破职业晋升“单通道”,切实解决执法队伍基数大、晋升难的问题,保持执法队伍的相对稳定。另外,把执法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协作责任、监管责任和执法人员岗位责任,作为年度考核片区(新城)落实执法责任制主要内容,作为评价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工作主要方面,作为考核干部和职务晋升重要依据。
最后,学会调动多元力量,推动“绣花”一样管理。建议借鉴宁波经验,加快“智慧城管”建设,立足区、街道现有综合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加大技术和经费投入,打破部门间信息共享瓶颈,逐步利用三维GIS技术,基本建成对街面管控、市政、环卫、照明、停车、排水六大系统,经三维基础建模和采集纹理的专业处理,将14.2平方公里古城做成一个立体城市模型,以机器视觉、物联技术为感知,实现市容秩序动态问题采集全天候、全覆盖,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快高空违法建设预警平台建设,将无人机航拍技术运用到日常违法建设巡查中。此外,应探索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推行第三方(物业、辖区公司等)服务,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