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启建筑新村部分房屋征收的建议提案
提案号(009)
王广成
建筑新村位于东百花巷29号,隶属桃花坞街道。此新村建于1958年,共5幢楼房,多数属于私房。目前有两幢房屋整体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尤其是第5幢房屋更是由于年久失修,房屋结构有所倾斜,多处台阶已损坏,墙体脱落十分严重,钢筋裸露普遍,多处有裂缝,腐蚀现象随处可见,此幢内304室、305室等房间内多处出现十分严重的渗水现象。新村内住户较多,且大多是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困难人群,一旦到梅雨季节或是大风大雨天气,将很可能出现房子倒塌现象,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每到这个时候,街道领导和社区干部也最为关注这里,牵扯了很大精力。2015年4月6日,刮起大风并降雨,该幢楼一老先生朱小明经过第5幢楼房时不慎被脱落的石灰块砸伤,同幢居民向社区反映意见并表示该类事情时有发生,强烈要求对建筑新村实施搬迁。
为改善人居环境,消除重大安全隐患。2013年政府启动了建筑新村改厕拔稀协议搬迁项目,共涉搬迁居民约137户,建筑面积约6800平方米,并于2013年底完成各项前期手续。项目正式实施后,虽然经过各级部位的通力合作,但半年后,还只有80.9%的居民愿意搬迁。因签约率未达政策要求,经过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正式终止建筑新村旧城改建项目的搬迁工作,并在现场张贴了公告。历经了近三年时间后,随着房屋的更加破旧,安全隐患也是有增无减,加之街道社区两级的工作,现在又有不少居民希望房屋早点能被政府拆迁。
本着执政为民的理念,关注并解决民生重难点问题,为此,我建议:1、当务之急:相关部门尽快安排专门人员对房屋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损毁十分严重的地方进行必要的加固或修缮,严防事故突发。2、恶劣天气时:对于极具安全隐患的房屋,必要时进行人员搬离。3、长远来看:政府能否重启对建筑新村的征收工作,尽量实施整体拆除,解决居民的心患。
关于政协姑苏区二届一次会议第009号
政协提案的答复
王广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启建筑新村部分房屋征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姑苏区桃花坞街道辖区内的建筑新村,位于桃花坞地区东百花巷29号,建于1968年,共5幢楼房,房屋质量已显破旧。为改善人居环境,2011年至2013年苏州市政府、姑苏区政府启动了城区居民家庭“改厕”工程,而建筑新村房屋因其建造年代较早,没有卫生间,因此也纳入改厕范围。改厕办考虑到房屋质量,已不合适加建或改造卫生间,经研究最终决定实施协议搬迁。据统计,该新村共涉搬迁居民约137户,建筑面积约6800平方米。在基本明确补偿安置办法后,区改厕办、区征收中心、桃花坞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项目合作单位组织人员30余名,带着每家每户的具体安置补偿方案上门入户开展谈判、签约工作,经过六个月的艰苦工作,居民同意搬迁签约率为80.9%。随后,区改厕办考虑对第5幢(安全隐患最大)进行搬迁,需要征得全楼业主的一致同意,虽然经过大量居民工作,甚至区改厕办请来律师向拒绝协议搬迁的居民户进行危险楼房应对方面的法律宣传,但最终仍有少数居民坚持不愿搬迁,最终不得不终止该项目。
随着时间推移,建筑新村的房屋也在逐年恶化,厕所问题无法解决,街道多次呼吁再次重启建筑新村部分房屋的征收搬迁,市、区两级政府也一直十分关注建筑新村的房屋安全及改厕问题。今年 月,时任市曲长还带队现场调研,并将建筑新村征收搬迁列入今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目前,该项目实施的计划市政府已正式批复,正在办理相关前期手续,拟于6月底启动该新村的搬迁搬迁工作。
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