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对策建议

【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9-01-22阅读次数:14625  】


                                              致公党姑苏区基层委员会  范继军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是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区与保护区实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是苏州的政治、教育、文化、旅游中心,也是苏州历史最为悠久、人文积淀最为深厚的中心城区,是苏州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和特色名片。
        去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总体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发展和深入,社会生活水平和人们精神要求的提高,对城市管理的现代化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也是现代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城市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粗放式的城市管理已不能适应现代城市发展需要,迫切需要在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上下功夫。据统计,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上升到了2010年的47.5%,平均每年以近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预计未来10年将是我国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按城市化率平均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计算,到2020年将达到57%。城市管理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苏州之所以享有“人间天堂”的美誉,在于“小桥流水人家”的优美环境和独特水乡特色,也在于星罗棋布的祠堂、义庄、商会会馆等古建筑。当前姑苏区正处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管理的精致化、精细化、精品化要求变得更为迫切。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开展了调查研究,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供参考。
       一、当前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情况综述
      城市“三分建、七分管”。作为全国首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区近年来不断提升古城保护管理水平,通过精细化管理,以匠心治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为新时代优质城市环境提供了强力保障,展现了新担当新作为,尤其是以征收搬迁“扫尾”、环境综合整治、“331”专项行动、旅游市场治理等为重要突破口,向最难啃的“硬骨头”出实招,向长期制约古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顽疾出重拳,古城环境面貌有效改观。
      中共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周乃翔曾多次赴姑苏区调研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保护、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谋划姑苏工作的站位要更高,推进转型发展的步伐要更快,城市精细管理的路径要更宽,增进民生福祉的举措要更实,齐心干事创业的氛围要更浓,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结合当前苏州新的发展要求,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的城市管理理念相比,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各个片区的公共区域环境还有待提升,要像当作自家的客厅一样来清洁和打扫;二是网格化管理的基础还比较薄弱,需要将多张网化为一张网,规范其功能职能、人员配置、执法力量等,充分将网格化管理到位;三是对于城市环境中出现的视觉污染、油污、异味等问题还没有引起重视,要争取做到一尘不染;四是城市清洁的工具和装备还有待完善;五是城市环境卫生整治的监督考核体系还不够具体化;六是对于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市容环卫精细化管理、公用设施精细化管理、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执法管理精细化的水平和标准还不高。
       二、以更高水平、更高标准推进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城市精细化管理贵在“精”字,要因片制宜、因地制宜,注重保留街巷肌理、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以“一街一策”来制定每条街巷的整治方案,打造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亮点,实现特色发展。
      (二)要从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经济发展、文化传统、民众生活、社会安全、公共卫生、公民健康、生活秩序等方面来制定一个科学有效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对每项管理内容的目标、标准、流程、分工、职责、奖惩和信息公开等都有明确要求,真正实现“全行业覆盖、全时空监控、全流程控制、全手段运用”的高效能管理。
      (三)要研究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工作类、队伍管理类、规范标准类、考核监督类等规章制度,推进管理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
      (四)要充分体现城市整洁、优美、有序、生态的管理,把建立网格化管理和责任巡查体系作为城 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支撑,细化管理手段。
     (五)要充分体现城市管理在民生保障和行政引导中的作用。注重“以和为贵”,通过调解、协商、指导、和解等柔性的方式来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争议。建立反应快捷、行动迅速、实施方便的矛盾纠纷处理协作体系,使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服务本位理念得以彰显。
      (六)理念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文化的核心,理念决定思路,理念决定战略。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作为城市管理者一定要用先进的、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引导和治理城市,并且在城市管理中,一定要摒弃急功近利,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短视做法。
      (七)要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建议组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学院,选送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城市管理干部,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建设和管理古城。
      (八)要建立政府督导、部门督察、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督机制,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居民投诉、新闻舆论曝光等方式,将管理程序、管理标准、管理要求、管理效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居民对古城保护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度,形成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九)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反映城市管理重要成果。加强市民教育,提高文明意识,使广大市民自觉养成关心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努力增强自我维护、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支持城市管理的舆论导向。
        (十)要广泛听取社情民意,真正体现“以民为本”的理念,提高城市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建议设立城市精细化管理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充分征求市民对公共管理、服务的意见,以市民为导向,重视人情,重视人性,重视人心,让市民为保护区的发展建言献策,身体力行,发光发热。
        (十一)建议在社会协作与公众参与的基本框架下重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促进会、城市精细化服务志愿者总会,发挥社会组织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创造条件和机会培养、动员、倡导企业和公民积极参与,从而收到共同治理效果。
        (十二)城市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民众搭台”的充分协同。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广泛、积极和深度参与,否则即使取得一定的成效也难以巩固和持久。政府要充分运用“有形的手”做好规划,加强部门合作,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服务品质,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发挥合力作用,真正体现了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精”与“细”。